新京報訊 據中國科學院官微消息,,9月10日,,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公開發(fā)布《關于在科研活動中規(guī)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誠信提醒》(以下簡稱《誠信提醒》),,對中國科學院科技人員和學生進行提醒,。近年來,,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(fā)展與廣泛應用,,給科學研究帶來了新的變革與創(chuàng)新,,同時也對支撐科研誠信的現(xiàn)有實踐提出了嚴峻挑戰(zhàn)。譬如,,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偽造數(shù)據,,生成欺騙性研究論文,極易引發(fā)新形式的論文代寫,、抄襲剽竊,、洗稿等學術不端行為,極大損害了科學研究的可信度,?!墩\信提醒》由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組織院內外專家,,聚焦人工智能技術在科研活動全流程應用中可能存在的問題與挑戰(zhàn),經深入討論研究,、廣泛征求意見后形成,,共八條。這是自2018年以來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連續(xù)第7年發(fā)布誠信提醒,,分別聚焦學術評議,、科技獎勵推薦、學術成果發(fā)布,、科研原始記錄,、科研倫理、論文署名等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,倡導并號召科研人員誠實守信,,引起了積極反響。以下為《誠信提醒》全文:關于在科研活動中規(guī)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誠信提醒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(2024年9月10日發(fā)布)為了在科研活動中規(guī)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,,避免誤用,、濫用人工智能技術引發(fā)的科研誠信風險,遵循誠實,、透明,、負責任的原則,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依據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管理要求,,對我院科技人員和學生提醒如下:提醒一:在選題調研,、文獻檢索、資料整理時,,可借助人工智能技術跟蹤研究動態(tài),,收集整理參考文獻,并對人工智能生成信息的真實性,、準確性,、可靠性進行辨識;反對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調研報告,、選題建議,、文獻綜述等。提醒二:在申報材料撰寫時,,如使用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,,應對內容負責,并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,;反對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申報材料,。提醒三:在數(shù)據收集和使用時,如使用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模擬仿真數(shù)據,、測試數(shù)據等,或使用人工智能技術對原始數(shù)據進行統(tǒng)計分析,應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,;反對將人工智能生成的數(shù)據作為實驗數(shù)據,。提醒四:在音視頻和圖表制作時,可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完成,,應對生成內容進行標識,,并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;反對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音視頻和圖表,。提醒五:在成果撰寫時,,可使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整理已有的理論、材料與方法等,,可進行語言潤色,、翻譯、規(guī)范化檢查,;反對將人工智能生成內容作為核心創(chuàng)新成果,,反對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整篇成果及參考文獻。提醒六:在同行評議中,,反對使用人工智能技術撰寫同行評議意見,,不得將評議信息上傳至未經評議組織者認可的工具平臺。提醒七:在科研活動中,,如使用人工智能技術,,應在注釋、致謝,、參考文獻或附錄等部分聲明工具的名稱,、版本、日期及使用過程,;反對未加聲明直接使用,。提醒八:在選擇人工智能技術時,應使用經國家備案登記的服務工具,;反對濫用人工智能技術危害數(shù)據安全,,侵犯知識產權,泄露個人隱私等,。院屬各單位應依據上述提醒,,結合本單位學科特點和學術慣例,開展必要的教育培訓,,引導科技人員和學生透明,、規(guī)范、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術,。編輯 劉茜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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